適應症: 接受抗動情激素治療失敗的自然或人工停經後之末期乳癌病人之治療,停經後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婦女患者之第一線治療用藥。荷爾蒙接受器呈陽性及LN metastasis positive之乳癌病人作為Tamoxifen輔助療法之後的延伸治療。停經後荷爾蒙接受器呈陽性反應的初期乳癌病人之輔助與治療。
CAS No. 112809-51-5
人用藥品原料藥許可證:申請中
地區 | 註冊 |
美國(US DMF) | V |
歐洲(CEP) | V |
日本(JP MF) | |
中國(ASE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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